为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燃煤热电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大治气力度,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的要求,我委和省发改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的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15年6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到浙江省经信委电力处。
联系人:洪善祥,;;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7。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的意见
2.地方公用燃煤热电中温次高压及以下参数机组清单
3.地方自备燃煤热电机组清单
4.未批已建地方燃煤热电机组清单
浙江省经信委
2015年6月10日
附件1
关于加快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根据省委省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必要性
一、我省地方燃煤热电厂指市级和县级调度的燃煤热电联产企业,主要承担着集中供热和污泥减量化处置任务,是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和污染物集中治理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但另一方面,地方燃煤热电也是我省能源消费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之一,发展运行中还存在着热源点布局不合理、老旧低效机炉较多、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等问题。截止2014年底,全省126家地方燃煤热电厂中,中温次高压及以下的低效锅炉和抽凝机组台数仍占比分别达34%和32%,这些机炉能源利用效率低,能耗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地方燃煤热电厂烟气治理难度大,其排放浓度也明显高于省统调燃煤机组,存在较大的下降空间,2014年共耗原煤约2560万吨,排放二氧化硫15.61万吨,氮氧化物11.85万吨,分别占全省的17.8%、27.2%和17.2%。在当前能源资源约束日益加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情况下,加快推进我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十分必要。
指导思想
二、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必须综合采用经济行政手段,以全面推行热电厂烟气超低排放为契机,统筹优化热源点布局,加快淘汰老旧低效机组,整治关停分散燃煤锅炉,改造建设清洁高效机组,多措并举,有序推进,降低改造升级成本,分摊疏导相关费用,激励企业主动改造,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
三、到2017年底,所有地方燃煤热电厂实现烟气超低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0mg/m3。
四、到2017年底,地方燃煤热电厂全面淘汰全部中温次高压及以下参数机组;鼓励次高温次高压机组改造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机组;鼓励现有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鼓励全厂全背压方式运行,一家热电厂原则上*多只保留一台抽凝机组。
五、新建、改建地方燃煤热电项目必须采用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背压机组,必须同步实现烟气超低排放。
六、到2017年底,地方自备燃煤热电机组须完成天然气改造,或通过改造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否则必须淘汰关停。
七、到2017年底,地方燃煤热电厂全面采用DCS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集中监控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