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西省人民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加快推进山西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电力、钢铁、煤炭、焦化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排污者付费、推行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我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基本原则
1.坚持排污者付费。
坚持 “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第三方治理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
2.坚持企业主体地位。
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构建排污者、第三方治理企业通过经济合同相互制约的市场运行机制,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使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3.坚持政府引导推动。
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和环保监督执法,努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诚信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本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
二、重点任务
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1.深化环境公用设施行业投资运营机制改革。改革现行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加快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创新环境公用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